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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这么说很怪,但是他们在半年后好像才正式互通了心意,至少这次在一个平衡点,取得了共识。
莫俊一直等魏茵茵眼睛比较不肿了,才敢带她进家门,不然等等就被骂说是不是欺负茵茵姊。
实在不想被那对天兵爸妈这样指指点点,莫俊是觉得自己爸妈算天兵的。
有时候超不会看状况,都还要他提点。
莫俊说自己先进去,魏茵茵再进来,期间又偷了香吻。
到了家,发现老人们正在收拾一些吃剩的宵夜了。
啊,你们终于回来了,正好正好可以睡觉了,我们也差不多叙旧完了,我们有收大部分要带的,但自己的行李再收一下吧。张栩交代到。
好的,妈。莫俊回应,然后魏茵茵也随后进来了。
他们决定去的地方是纽约,他们打算开车兜风去。
虽然车程蛮长,但这几个大人都会开,都有美国驾照可以轮流照应。
车上播着轻快的乐曲,魏茵茵说现在的心情很适合好听的歌。
结果开车的莫浩说很久没听到茵茵唱歌,不然来唱一下吧。
就暂时关掉了音乐,让她超尷尬,几年前有缘跟莫家人去唱ktv,结果每个人听完她唱歌眼神都闪闪发亮,说她声音很甜,应该去当歌手的。
但她对自己声音没有很自信,结果现在车里的人也都投给她闪闪发亮的眼神。
尤其莫俊。
唉。
魏茵茵便缓缓开口不想扫大家的兴,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想起这首歌,就想说唱给莫俊听看看也无妨,她轻轻哼唱着。
我曾遇到一束光在前方,我乘着风的翅膀去飞翔。唱的是叶斯淳老师的,我曾遇到一束光。
魏茵茵缓缓地唱着歌,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唱这首歌的时候她有点想哭,但她憋住了,而且她唱完的时候莫俊的眼神也有点莫名的酸涩。
这首歌真好听,来美国这么多年都听英文歌曲,难得听听茵茵唱中文歌真的很棒呢,应该多唱点。张栩眼神闪闪发亮,希望魏茵茵多唱,但她羞得快死了,只是说还是听广播的那些歌好一些,死命使眼色要莫浩叔叔播音乐吧。
拉拉扯扯间也听了不少魏茵茵喜欢的韩团歌,她还推最近特别喜欢什么团。
但大部分都是很轻柔的英文歌。
反正他们是在欢声笑语伴随好听的音乐,就这么到达目的地。
而莫俊和魏茵茵也成功照他们的目的,让老人们玩他们的,年轻人去玩年轻的。
之后再约定点时间集合回旅店,旅店的分配是莫浩夫妇一间,莫俊一间,方有婷和魏茵茵一间。
因为莫俊小大人的个性,莫浩夫妇就让他自己一间了,但这也给他和魏茵茵一个小小的方便。
就是那种情侣间的方便。
(作者的话)
大家可以去找文内提到的这首歌lt;我曾遇到一束光gt;,我都是听这首歌在打剋星。
这首歌那时候听到就觉得贯穿我的全文的意旨,我是这么觉得的。